2021年10月2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2021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1%以上。
《方案》要求,积极推广生物质锅炉、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发电、秸秆生物气化和热解气化等技术。鼓励县乡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的生物质改造替换,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推动“秸秆代煤”“压块代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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