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供热公司,主体设备的热水锅炉不仅关乎供热公司能否正常运行,而且初始投资成本占到整体投资的很大一部分。
近几年来,随着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逐渐淘汰,生物质锅炉的改造资金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为进一步支持生物质能发展,加快环境治理的力度,各地政府对生物质锅炉的改造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可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生物质锅炉改造的资金补助标准是什么?具体程序有哪些?各地虽然有差别,但大同小异,现以黑龙江省大庆肇源县2022年秸秆直燃锅炉为例,供您参考!
补贴标准:对乡村两级的政府、学校、卫生院等机关事业单位和集中供热企业改造或新建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不含城中村和城市近郊区(城市供热网络能够辐射到的为城市近郊区),并实际燃用秸秆成型燃料或秸秆打捆直燃的,每蒸吨给予5万元定额补贴,单个项目锅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省级和县按 4︰1的比例分担。
实施方式:先建后补,由有供热资源的企业或乡政府、事业单位等为主体,向属地政府进行项目申请,经属地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提交肇源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后方可实施。
执行标准:项目严格按照生物质锅炉技术参数(NB/T 47062-2017)进行购置或改造,并设专人进行统计供热用户信息和影像资料的采集等工作,同时报属地政府项目实施进度,提供各项佐证材料。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属地政府进行项目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及资金拨付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资金拨付:项目实施乡镇根据验收报告,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生物质锅炉补贴资金申请,由农业农村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
以上可以看出,在秸秆打捆直燃锅炉项目计划实施以前,就需要向当地政府进行申请;在整个建设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执行,并要收集影像资料;在建成验收合格后,方可实现资金拨付。
秸秆打捆直燃锅炉属于生物质锅炉,同样可以获得资金补贴。供热企业在选择秸秆打捆直燃锅炉一定要选择具有项目案例的制造商,这样的企业不但产品可靠而且操作规范具有经验,企业可少走许多弯路。如位于黑龙江海伦市的利民节能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的“万佳”牌秸秆打捆直燃锅炉,在秸秆打捆直燃锅炉领域属于领军企业,不但有先进的“秸秆捆包气化燃烧技术”而且在乡镇集中供热,粮食烘干以及工业园区用蒸汽都有成熟的案例,并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一家信得过,有保障的名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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