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锅炉综合整治方案》印发。方案指出,除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全省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锅炉,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且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
鼓励以生物质燃料替代燃煤,减少大气中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企业清洁化水平。据了解,这是继广东省之后,全国第二个鼓励生物质燃料替代燃煤的省份。
方案指出,开展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 各省辖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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